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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中的诈骗与诈骗罪的区别: 1、就主体而言,职务侵占罪中的诈骗,须是特殊主体,即非国有的公司、企业、单位的非国家用工作人员,须在上述单位中担任一定的职务,或是具有一定的职权,即在上述单位中从事具有一定管理性质的活动。而诈骗罪则属一般主体,即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即可构成; 2、从客观方面看,职务侵占中的诈骗,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诈骗罪则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这一要求。 3、就两者侵犯的客体而言,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行为人所在的非国有公司、企业、单位的财物所有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在主观方面,职务侵占罪中的诈骗,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能是间接故意;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 5、两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均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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