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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昆明铁路局局长闻清良受贿上诉案开庭审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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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12月25日,原昆明铁路局局长闻清良受贿上诉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闻清良的部分亲属和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上诉人闻清良原系昆明铁路局局长,曾任太原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太原铁路局副局长等职。2013年7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闻清良涉嫌受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闻清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情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判处被告人闻清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当日,闻清良提出上诉。

  25日上午9时30分,被告人闻清良被带入法庭。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充分保护上诉人诉讼权利,认真开展法庭调查,并针对一审在事实、证据和量刑等方面存在的争议,组织控辩双方进行充分的辩论。上诉人闻清良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进行了辩解,对有关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其辩护律师也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在出庭意见中指出,被告人闻清良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持续到中午12时结束,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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