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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广场四名店主非法销售偷拍设备获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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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马超) 为了牟取利润,美罗城、百脑汇多名店主竟然非法向他人销售偷排器材。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四起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四名被告分别被判处缓刑。

  小崔今年30出头,自2010年开始在百脑汇销售数码配件和电子产品。去年9月,他在做生意的时候,一名自称“娄健”的男子(另案处理)向其推销针孔摄像器材,还说百脑汇很多商铺都向他进货来卖。小崔说,当时看到的一些伪装成正常的手表、钢笔、汽车钥匙以及纽扣,里面都有微型的录音录像设备,正常人一般无法发现,并且利用TF卡进行存储,电池一次可以支持1到2个小时。手表等偷拍设备还有不同的样式,可以根据个人喜好进行选择。小崔感觉挺有意思,想到以往也有客人咨询过,他便进了一批放在柜台里进行销售。据小崔交代,他的销售情况不是很好,进货后,国人来咨询购买的人很少,卖出去的两个手表型偷拍设备买主都是外国人。他觉得,来购买的人基本都是自己娱乐或者偷拍取证。

  去年12月,公安机关接举报将涉嫌销售上述间谍设备的四名被告人抓获。经鉴定,其所销售的设备属于间谍器材。

  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对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事实供认不讳,也不约而同地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崔、贺某、高某、张某非法销售窃听、窃照间谍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鉴于几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最终以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分别判处四人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主审法官戚俊介绍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属于犯罪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非法销售此类器材会侵犯公民的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等。这四起案件当中,被告人都很年轻,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和一时贪利走上了犯罪道路。希望这几起案件能够给其他经营者提个醒,务必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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