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刑事律师苏州刑事律师
首席律师

金红梅 律师
咨询热线:13962184736(微信)
QQ:313554828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邮箱:jin-lawyer@163.com
执业机构: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
(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自驾车停车免费,南环高架过来的话劳动路出口下过红灯200米处
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刑事法学更多>>
无罪判决20个月后才放人续:当事人获赔63万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5-07  
更多
  

  本报北京5月6日电(记者刘万永)羁押3307天,判赔537883.5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赵艳锦申请国家赔偿作出答复,赵艳锦表示不服,将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

  赵艳锦是河北省安新县端村镇大河南村人。2001年9月,时年32岁的赵艳锦卷入一桩杀人案。12年里,她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两次被无罪释放。彻底恢复自由前,她累计在看守所度过了10个年头。更荒诞的是,在河北省高院作出无罪判决后,她又被关押了20个月才获得自由。

  2013年3月8日,赵艳锦以二审无罪赔偿为由,向保定中院申请国家赔偿290万元:因被羁押3303天,要求作出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赔偿60万元、精神抚慰金30万元,为受害人消除影响,在全国主流媒体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赵艳锦在羁押期间受办案人刑讯逼供,导致右耳丧失听觉,在看守所患上美尼尔综合症,要求法院为其做伤残鉴定,给付残疾赔偿金,支付治疗费用190万元。赔偿申请人因错误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家庭经营损失、支付律师费、交通费、生活费总计10万元。

  4月28日,保定中院听取了赵艳锦及其代理人李建军、律师宣东的意见。

  保定中院今天下发的《国家赔偿决定书》确认,赵艳锦两次共被羁押3307天,赔偿其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37883.55元,因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暂按2011年日平均工资标准162.65元计算,待2012年度国家赔偿标准公布后,15日内以通知书的形式补足差额。

  保定中院在侵权影响范围内为赵艳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保定中院认定,赵艳锦主张在羁押期间遭受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导致伤病,因本院工作人员未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故对其提出的本院为其做伤残鉴定的要求不予支持,对其主张的残疾赔偿金及治疗费用190万元不予赔偿。

  据了解,赵艳锦终审判决无罪后,为安抚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包括保定中院在内的多个部门以司法援助的形式给予家属80万元。


苏州刑事律师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