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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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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匕首见网友被打后拔刀行凶涉嫌故意伤害罪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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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结识的女网友因年龄差距大,拒绝做朋友,但陈某一直纠缠不断,后女网友在朋友的陪同下与陈某见面欲警告其不要再纠缠,不料陈某持刀将女网友的朋友捅伤。近日,该案经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淄博市高青县的陈某今年28岁,他通过QQ网聊结识了16岁的女孩田田,在聊了几次后,田田感觉年龄差距太大,不想再与陈某做朋友。但陈某得知田田不想与自己做朋友的想法后并不甘心,在QQ上不断给田田发送信息,说些暧昧话,并约田田见面。

  2012年4月的一天,田田和几个同学一起上网,碰巧遇上了陈某也在线,陈某仍是不厌其烦地给田田发信息,田田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自己的同学明明等人,明明建议田田同意与陈某见面,他会和几个男同学警告陈某不要再骚扰田田。于是田田听从了明明的建议,同意和陈某在滨州某公园见面。

  见面后,二人说了一会话,陈某就对田田动手动脚,明明等人见状冲出来对陈某拳打脚踢,陈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明明的胸部捅伤,后被鉴定为重伤。原来陈某在赴约之前就对田田态度的转变心存疑窦,怕田田会带着他人赴约,于是从家里拿了一把匕首去见面以防不测,结果就发生了上面的一幕。

  陈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案发后,陈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2012年7月27日,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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