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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
情形 规定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 不少于1000元 未成年犯不少于500元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所列情形之一的,可单处罚金1. 偶犯或初犯;2. 自首或有立功表现; 3. 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 4. 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 5. 被胁迫参加犯罪; 6. 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 7. 其他可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数罪分别判处罚金 实行并罚、执行总和数额 数罪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 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 判决指定的期限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天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期限届满第二日起,无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强制执行。 可酌情减免的事由(由罪犯本人、亲属、犯罪单位负责人向人民法院申请)1. 遭水灾、火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的; 2. 罪犯因重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3. 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 苏州刑事律师网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