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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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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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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财物被盗旅行社该赔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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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期间我参加了一个旅行团到外地旅游,晚上入住宾馆休息时,随身携带的相机被盗。相机价值5000多元,我非常心疼。后宾馆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但案件一直没能侦破。

我觉得是旅行社选择的宾馆治安不好,所以导致我丢东西,旅行社应该赔偿。但旅行社却认为自己已经按照旅行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盗窃事件的发生与他们无关,不同意对我进行赔偿。请问,我丢相机的损失该由旅行社赔吗?

说法

你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已经成立并生效,如果旅行社提供了符合合同约定的各项相关服务,且安排入住的宾馆与旅游合同的等级一致,并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则不用对你进行赔偿。你丢失相机的直接原因系他人入室盗窃所致,而且丢失的相机作为你的私人财物,在宾馆房间私人区域,你作为相机的所有人,具有直接保管的义务。你要求旅行社承担丢失相机的损失,是不合理地扩大了旅行社的义务,旅行社不应当承担。

当然,如果旅行社安排的宾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并且这一安排是造成你丢失相机的直接原因,那么旅行社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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