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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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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高达6亿 京城网络赌球第一大案今宣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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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赌球,世界足坛的一大公害。今天上午,涉案金额高达6亿元的京城网络赌球第一大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以赌博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三万元。案件中的顾某告诉我们,十赌九输,很多球赛都是赌博公司操纵的,赢的永远是庄家。要想不赔钱,办法只有一个,远离赌球,好好看比赛。

  发财有“道” 家中坐庄

  2004年12月12日,英超、意甲等众多赛事在当天都有比赛,西城警方此前接到线人举报,一个名叫顾某的人大肆组织网络赌球。晚上6时,当警员走进顾某家的时候他还在电脑前聚精会神地赌球。警察拍他的后肩膀时,顾某还在说等会儿、等会儿……

  顾某,北京人,今年42岁。2004年开始接触网络赌球,并迅速发展成为一个职业庄家。

  据检方指控,2004年6月至12月间,顾某伙同金某(在逃)以营利为目的,在北京市西城区大觉胡同自己家中,利用互联网设庄进行赌球活动,并积极发展参赌会员,提供赌球账号、密码及赌博额度,先后共计投注216252笔,累计涉案流水金额达人民币6亿多元。

  发展“下线” 壮大队伍

  据了解,网络赌球是3年前才从境外传入国内的一种新型赌博方式。赌徒们常常通过电话或者互联网,登录境外的赌博网站下注。首先境外赌博网站会在国内发展一个代理人,也就是大庄家,给他提供大量的帐号和相应的密码。然后,这个大庄家再向下发展二级庄家,把部分帐号和密码分配给他,二级庄家向下再发展级别更小但数量更多的庄家,由他们去联系普通赌徒。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五级架构的金字塔。

  庭审中,据顾某交待,网络赌球有点类似传销的性质,参赌的人都是经人介绍来的,大家之间是一种“圈套圈,环套环”的关系。按着他的“上家”金某的承诺,他发展一个会员,就会得到会员费5%的好处费。他发展的会员大多数都是朋友介绍来的,然后老会员再介绍新会员,日子久了人就越来越多。因为一个会员可以同时拥有几个不同的帐号,所以对于会员的总数,他表示自己也不太清楚。

  输多羸少 庄家“抽水”

  据顾某交待,他们登录的是“台湾宝盈网”的赌博网站,但并不是每一个登录该网站的人都能下注赌球,如果想下注赌球还需要输入帐号和密码,而赌徒的帐号和密码只有从他们的庄家那里才能拿到。参赌者输入帐号和密码后,方可登录网站下注赌球,当参赌者赌输后,庄家方才能从中抽取5%的费用。他说,这种赌球一向都是输多羸少,甚至只输不赢。

据主办网上赌球案的检察官介绍,网上赌球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赌博形式,犯罪分子无需设赌场“开盘口”,而是直接将“盘口”开在互联网上,通过在境外赌球公司的网站注册后,“庄家”向投注人提供网址及银行账号,投注人就可以通过电话委托的方式下注赌球,“庄家”聘用专人记账算账,球赛结束后,就可以根据输赢和赔率进行结算。开“盘口”的“庄家”无论投注人输赢,都能从赌博公司获得总投注额一定比例的利润,有的还能从上家那里得到每次赌球投注总额30%不等的提成,因此是稳赚不赔。有的“庄家”还通过对下注人放高利贷的方式赚“黑心钱”,甚至弄得参与赌球者倾家荡产。

  电子报告 铁证如山

  法庭上,面对公诉人出示的北京网络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的两份电子数据鉴定报告,顾某终于哑口无言,低头认罪。报告中清晰的罗列出“台湾宝盈网”的网站性质鉴定、顾某手下拥有的大量会员帐号、顾用电脑查看赌博会员的赌博会员的赌博记录等重要证据。

  根据刑法第303条、两高赌博司法解释第2条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法院最终以顾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追缴所有非法所得。

  另据警方侦查,顾某在这个赌球网络中,也只是一个小庄家,真正的大庄家叫金某,一直在逃。据北京市警方透露的消息,他们已经牢牢锁定了神秘庄家金某的行踪,警方相信他很快就会落网。届时,我们将会继续追踪案件的进展,最终为您揭开北京这张赌球网络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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