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咨询热线:13962184736(微信) QQ:313554828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
|
邮箱:jin-lawyer@163.com 执业机构: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苏州市区西环路868号双桥868商务楼3楼 (西环路金螳螂大楼南100米) 自驾车停车免费,南环高架过来的话劳动路出口下过红灯200米处 |
|
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
赌博罪是一个以营利为主要的目的而进行的一个罪名,这个罪名主要涉及的行为就是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那么在这行为中如果是恶劣的条件,需要的处罚是怎么样的呢?苏州交通事故律师下文与您一起探讨。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赌博罪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拟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存管制,并处罚金。 客观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说行为人一定要赢得钱财,只要是为了获取钱财,即使实际上未能赢得钱财甚至输了钱,也不影响行为人具备赌博罪的主观要件。
苏州刑事律师网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