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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
用餐时因椅子发生争执,北京科技高级技术学校教师刘某,带着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4名同学打架斗殴。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5人3年有期徒刑,并对他们都适用了缓刑。 2010年3月15日晚上9点多,刘某等5人在石景山某饭馆吃饭,因争抢椅子与食客赵某发生冲突。此后,5人在饭店门口再次与赵某发生争执,并将其打成重伤。 在诉讼过程中,5人一次性赔偿赵某经济损失55万元,求得了事主谅解,并被请求法院对他们从轻处罚并同意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刘某等5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他们在此前并无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均无前科且积极赔偿损失,对他们从轻处罚。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另外4名学生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苏州刑事律师网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