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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不按规定超车的; 不按规定让行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逆向行驶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驾驶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苏州刑事律师网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