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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
咨询: 我是一名司机。半年前,我驾车撞伤人后逃离了现场,后被公安交警查明真相,我的驾驶证也被吊销。如今,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我与伤者达成了调解协议,并按协议给付了赔偿金。因事故已经了结,我想再领取驾驶证,但不知被吊销了驾驶证的驾驶员,能否重新申请领取驾驶证? 解答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逃逸;(二)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三)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四)嫁祸于人;(五)其他恶劣行为。”你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根据该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吊销你的驾驶证的处罚是正确的。 但是,在吊销驾驶证后能否重新申请领取呢?我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对此作出了具体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在吊销驾驶证后二年内是不得重新申请领取,但在二年后则允许,而你被吊销驾驶证未满二年,所以暂时不能重新申请领取驾驶证。 苏州刑事律师网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