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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查看更多 |
6月29日,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两名无证驾驶人员送进了行政拘留所。 就在几天前,在惠民县庆淄路与成坤路路口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两辆机动车相撞,所幸受伤人员没有大碍。经审查,事故双方车辆驾驶员袁某、王某均系无证驾驶,遂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面对处理结果,王某振振有词:“我有驾驶证,怎么还拘留我啊?”还拿出自己的驾驶证。办案民警做出了解释:王某的驾驶证已于2004年10月被依法注销,注销的驾驶证等同于无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2条对机动车驾驶证应予以注销的8种情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5项明确规定,持证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未换证的,应予以注销。而对袁某已报考驾校准备拿证的理由,更是无从谈起,学证怎么等同于有证? 在事实面前,王某、袁某低下了头。 苏州刑事律师网www.jin-lawyer.net,为您提供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找律师,就上苏州刑事律师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