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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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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红梅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刑事律师网创办人,金红梅律师敬业务实,擅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案件的办理。
执业至今一直以“为当事人争 取最大的利益”为法律服务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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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肇事案同比上升六倍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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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7月,江苏无锡惠山法院共受理交通肇事案件27起,其中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有7起,占到26%,去年同期仅有1件,同比上升600%,此类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且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引起高度重视。
  案件增多原因:1、部分被告人漠视道交法规,对酒驾临检存在侥幸心理。这部分被告人多以企事业单位人员或个体老板为主,对酒驾临检不以为然,认为自己不会轻易遇到临检,还有些人则认为自己“有关系”、“路子粗”,即使被抓到了也有办法解决,因此,这些人经常在微醉状态或醉酒状态下开车,导致出事的可能性大大增加。2、违法行为惩治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对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规定的最重处罚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500元,只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导致许多人认为出了事最多罚罚款,大不了被拘留,对酒后驾车的危害无动于衷。3、为躲避临检弄巧成拙。交通道路纵横交错,路口成千上万,而交巡警部门警力有限,事多人少,不可能全天候、各路段开展临检,为故意避开警察检查时段或临检重点路段,不少人在酒后开车时选择在深夜或偏僻路段,易造成事故发生,反而引发更大危害。
  综合治理对策:1、加强酒后或醉酒驾车危害性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各个机动车驾驶员要从自我做起,自觉养成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习惯;同时,建议酒店在醒目位置挂有“请不要酒后驾车”的提示牌,并对酒后或醉酒驾车人提供“代驾”的人性化措施。2、公安交巡警部门应积极组织开展整治酒后驾车专项行动,调集优势警力,针对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高密度部署警务,提高拦查频率,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严格检查。同时,要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检查,发现酒后驾驶之后,能从快、从重处理,减少一些人“找关系”的可能性。3、将酒后或醉酒驾车纳入单位内部考核和单位间评比体系,对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人员酒后驾车的,应将其情况抄告所在单位和纪检部门,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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